招标公告
Tender notice
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食堂食材(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和蔬菜类)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FZC21FG0006      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2-05      浏览次数:146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食堂食材(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和蔬菜类)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C21FG000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食堂食材(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和蔬菜类)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食堂食材(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和蔬菜类)供应配送服务。

2、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服务。

3、其他:(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2)监管部门:财政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的还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或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声明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3.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证书须包含与冷藏冷冻食品相关的食品类别或经营项目,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3)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1)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3.6、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3.7、购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5日 至 2021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凭以下各项资料(要求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提供完整资料的供应商的购买获取):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该项须携带原件到购买招标文件现场核对】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项不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洲大道南3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766-2978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欧小姐 0766-2922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小姐

电 话:  0766-292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