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Tender notice
新兴县村庄优化提升试点及评估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FZC20FC0129      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8-03      浏览次数:92

项目概况

 新兴县村庄优化提升试点及评估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08  14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C20FC0129

项目名称:新兴县村庄优化提升试点及评估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新兴县村庄优化提升试点及评估工作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内容:新兴县村庄优化提升试点及评估工作

3.2工作范围:(1)村庄优化提升试点:东成镇云河村、布填村、都斛村、碧塘村、扶桂村、思本村;(2)村庄规划评估工作:新兴县161个行政村

3.3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服务。

 

4、其他: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2监管部门:新兴县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村庄优化提升试点:20209月底前编制完成村庄优化提升试点成果后期成果,并逐级报审批村庄规划评估:按政策要求完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交全部评估成果。(各阶段工期详见采购文件“工期进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报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3.2、报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3、报价人须具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注:如因国家机构改革或发证机构原因,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证书过期的,资质证书默认有效。)

3.4、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3)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1)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主体方为1家;

2)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公告)中的“报价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及联合体主体方。

3.7、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3.8、购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注: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08  04 日至 2020  08  1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方式:按磋商文件要求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08  14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08  14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凭以下各项资料(要求复印件的须加盖报价人公章),购买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提供完整资料的供应商的购买获取):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各方);【该项须携带原件到购买磋商文件现场核对】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本项不需提供;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主体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4)报价人若为联合体的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格式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以上资料签章要求:已明示要求盖章处,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已明示要求签字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用不褪色墨水亲笔签字(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签字和盖章,其余明示要求签字和盖章处均可由联合体主体方一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由联合体主体方出具和指定即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兴县城乡规划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北垌广兴大道中39号

联系方式:0766-2978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0766-2922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小姐

电话:0766-292213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3日